根据党的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,秉承团组织推优精神,经过管理学院党支部委员会(支部大会)的深入研究和认真讨论,并报请上级党委备案,我们一致同意将支艺蔓等17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。依据党的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,现将该17名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:
本公示发布后,师生员工对以上拟发展党员人选如有不同意见,请与6月5日以前以实名——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沈阳科技学院管理与传媒系党总支反映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如有异议,需本人实名举报。
联系人:蒋明儒
联系电话:024-31679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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